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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市建筑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8-02-27 11:42 浏览量:123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树立优秀企业家的社会地位和良好形象,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项目经理队伍,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我市建筑业跨越式发展,拟开展评选2017年度“十堰市先进建筑业企业”、“十堰市优秀企业经理”、“十堰市优秀项目经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2018年2月27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前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选时间:
2018年3月21日至4月1日。市级“三优”评选结束,对特别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向省协会推荐参加省级“三优”评选。
三、评选数量及标准:
十堰市建筑业先进企业总量控制在30家,十堰市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30名,十堰市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70名。为扩大评优面,请各地尽量推荐近两年未被评过“三优”的单位和个人。上两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超过2人,有不良记录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评十堰市先进建筑业企业;上两年度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较大(含)以上等级的安全事故的人员不得参评十堰市建筑业企业优秀企业经理;上两年度负责施工的项目发生较大(含)以上等级的安全事故的,有不良记录或进入黑名单的人员不得参评十堰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四、推荐程序:
1、会员单位自愿申报,市级会员单位直接向市建筑业协会申报,属县(市)区的会员,由当地所属住建部门审查资料后向协会推荐名单。申报者按申报类别分别填写“十堰市先进建筑业企业申报表”、“十堰市建筑业企业优秀企业经理申报表”、“十堰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一份)。
2、市建协根据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市级先进企业及个人并向省协会推荐。
五、申报资料:
(一)申报十堰市先进建筑业企业和优秀企业经理应提供的资料:
1、十堰市先进建筑业企业申报表或优秀企业经理申报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扫描件。
3、上两年度(16、17年)会费交纳收据扫描件和复印件。
4、企业上两年度的统计报表。
5、企业申报上两年度荣获市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奖证书的扫描件。
6、申报上两年度企业或个人在诚信和各类社会荣誉等方面的奖励证书扫描件。
(二)申报十堰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应提供的资料:
1、十堰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申报上两年度(16、17年)会费交纳收据扫描件或复印件。
4、申报上两年度负责施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现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承包合同书或聘任为该工程项目经理的文件(聘书)扫描件。
5、申报上两年度负责施工的工程竣工验收单复印件,获得县、市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奖证书扫描件。
申报资料用A4纸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材料内容完整,真实可靠。
六、其它事项:
1、十堰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地址:浙江路1号M天下正门口左侧三楼)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和分类,凡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专家评审。
2、申报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评选资格;采取不正当手段而获取的荣誉,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并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3、联系人:张秋燕 联系电话:0719-8651538/15897807788
附件:1、十堰市先进建筑业企业申报表
2、十堰市建筑业企业优秀企业经理申报表
3、十堰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十堰市建筑业协会
2018年2月27日
关于开展评选2017年度十堰市先进建筑业企业、优秀企业经理、优秀项目经理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