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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公司法》对建筑业企业带来的影响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项培训通知

信息来源:十堰市建筑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4-03-19 17:22 浏览量:100

各会员单位:

  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自 2024年7月1日施行。在实践中,建筑业企业普遍存在注册资金盲目认缴、天价认缴、认缴期限过长等问题,新《公司法》对企业注册资金修订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建筑业企业的影响较大。

  为帮助建筑业企业深刻领会新《公司法》内容,提高建筑业企业负责人的法律风险意识,十堰市建筑业协会现举办“新《公司法》给建筑业企业带来的影响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项培训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3日15:00-17:30;

  地点:市建筑业协会会议室(浙江路1号,京桥花园办公楼三楼)。

  二、主讲人

  湖北郧和律师事务所 刘畅律师 雷明辉律师。

  三、活动议程

  1、《新公司法对建筑业企业带来的影响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宣讲;

  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宣讲;

  3、十堰市建筑业协会与郧和律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4、收集企业诉求,交流答疑。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会员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会,于3月7日下班前将参会回执报至协会秘书处;

  2、此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联系人:彭乐飞 电话:0719-8651538

  邮箱:jzyxhwz@126.com

  附件: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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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堰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3月4日

  十堰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