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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市建筑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03-09 10:50 浏览量:16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依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精神,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引领我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工程评价工作,征得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特制定《十堰市房屋市政优质工程评价办法(试行)》《十堰市房屋市政结构优质工程评价办法(试行)》《十堰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办法(试行)》。现予印发实施。
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原《十堰市建设工程武当杯评审办法》《十堰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十堰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办法》自行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
3、十堰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办法(试行).pdf
十堰市建筑业协会质量安全分会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