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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市建筑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9-07-22 09:15 浏览量:156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材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9年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按照市住建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年度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全市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综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春任组长,建材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明华、市建管处主任罗习生任副组长,勘察设计科、建筑科技科、建筑业发展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建管处、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中心、市墙革办、市散装办负责人为成员,抽取各专业专家组成综合检查小组,对城区和县市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禁现等工作进行随机公开抽查。
二、检查内容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9年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要求,检查的范围为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在建和已完工的工程,重点内容为:
(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情况;
2、绿色建筑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等工作情况;
3、执行《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情况;
4、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情况;
5、预拌混凝土、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市场监管情况;
6、在建工程项目是否存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情况。
(二)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作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作情况;
2、企业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建筑质量及市场行为情况。
(三)施工图审查工作
1、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情况;
2、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
(四)建设工程造价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及主管部门监管情况。
三、检查时间
(一)自查阶段:各县市区按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于7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检查总结报告及各类汇总表格(附件1、2、3)报市住建局;
(二)抽查阶段:7月底至8月15日市住建局将对城区以及各县市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进行抽查,抽查覆盖率不少于20%;
(三)迎检阶段:9月份迎接省住建厅检查。具体检查方案和时间安排将由省住建厅通知。
预拌混凝土发展应用和市场监管由市散装办组织抽查。
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市场监管由市建筑节能墙革办组织抽查。
四、检查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此次综合检查工作迅速报告主要领导,立即召开综合检查专题会议,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自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并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二)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检查的项目数量要达到有效覆盖,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和项目,依法给予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三)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各地检查执法人员对所检查的企业和项目要负责,严格实行督查责任制,不得有不作为、乱作为、违法作为的现象发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及时通报,跟踪整改。
(四)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各地执法检查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各地综合检查组带队人员要加强对执法人员行为的监管,确保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人:龚雨8689079
王嘉8667680
李英8670483
附件:1、建筑节能检查项目汇总表;2、勘察设计检查项目汇总表;3、建设监理检查项目表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