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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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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十堰市建筑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1-03-17 17:02 浏览量:183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十堰市建筑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协会工作正常开展,请各会员单位按照《十堰市建筑业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于2021年4月30日前交纳2021年会费。衷心感谢各位会员对我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会费标准:荣誉会长、会长、监事主任单位:10000元/年;副会长、监事单位:8000元/年;理事单位:3000元/年;

  会员单位:2000元/年。

  缴纳方式:汇入本会帐户或直接到协会秘书处交纳。

  户名:十堰市建筑业协会

  帐号:4200 1616 0390 5000 0840

  开户行:建行人民北路支行

  联系人:彭乐飞 0719-8651538


  十堰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3月17日